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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從今年秋季學期起

    重慶18個區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膳食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天5元

    2021年10月30日09:23 | 來源:重慶日報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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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記者從市教委獲悉,按照市財政局、市教委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,國家試點、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。

      《通知》明確了我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范圍、對象、補助標準。其中,實施范圍為現有試點范圍,包括黔江區、武隆區、石柱縣、秀山縣、酉陽縣、彭水縣、城口縣、豐都縣、云陽縣、奉節縣、巫山縣、巫溪縣12個國家試點區縣;萬州區、開州區、忠縣、涪陵區、南川區、潼南區6個地方試點區縣。實施對象為以上18個區縣縣城以外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所有學生。

      補助標準上,在保持學生家庭現有承擔基本生活費用不減少的基礎上,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,國家試點、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(全年按200天計,下同),國家試點區縣膳食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,地方試點區縣資金由中央財政獎補每人每天4元、區縣財政承擔1元。市級財政對國家試點、地方試點區縣仍按每生每天0.6元標準補助食堂運行費。

      《通知》要求,學校要及時公布食堂收支情況,自覺接受學生、家長、學校膳食委員會的監督。將“膳食補助+學生自主繳納”的膳食經費全額用于為學生供應完整午餐、提供優質食品,堅決杜絕用膳食補助資金包餐,堅決杜絕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家長或學生,不得用于補貼教職工和城市學生伙食、彌補學校公用經費和開支聘用人員費用等方面。學校食堂結余款項應滾動用于營養改善計劃,不得挪作他用。

      各實施學校要用好增加的1元膳食經費,防止“擠出效應”,確!5+X”膳食經費用于購買優質食材,豐富食材種類,全部“吃”進學生嘴里。要加強食堂相關人員營養知識培訓,根據學生營養需求,參照《學生餐營養指南》等標準,科學營養配餐,為學生提供優質、營養均衡的膳食。 (記者 張凌漪)

    (責編:秦潔、劉政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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